不得以物流园区之名搞商业地产
发布时间:2013/11/9 来源:www.58wl.com 点击数:
上海到深圳物流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各級地方政府積極推進物流園區規劃和建設,但由於缺乏統一規劃和管理,一些市場和物流企業以物流園區的名義圈佔土地,行“物流園區”之名,搞“商業地產”之實,與物流園區的發展宗旨背道而馳。
從已建成的園區看,多數物流園區水、電、路、網絡、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在一些重要物流節點,仍然缺少設施齊全、服務能力較強的物流園區。有的物流園區缺乏政府的協調和推動,面臨規劃、用地、拆遷、建設等方面的困難﹔由於缺少針對物流園區發展的優惠政策和建設標准,物流園上海到深圳物流區普遍存在“落地難”、“用地貴”和基礎設施投資不足的問題。
目前,各地雖然有不少冠名的“物流園”,但實際上只是批發市場、商貿城或者單個物流企業,不是提供物流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物流園區。
這位負責人介紹說,物流園區是集中建設並由統一主體管理,為眾多企業提供物流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物流產業集聚區。規劃提出了物流園區發展的四項原則:科學規上海到深圳物流劃,合理布局﹔整合資源,集約發展﹔完善功能,提升服務﹔市場運作,政府監管。
規劃提出,到2015年,基本建立物流園區建設及管理的有關制度,初步建成一批布局合理、運營規范、具有一定經濟社會效益的示范園區。
規劃還將物流園區布局城市分為三級,確定北京等29個城市為一級物流園區布局城市﹔石家庄等70個城市為二級物流園區布局城市﹔三級物流園區布局城市則由各省區自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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