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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
发布时间:2013/9/10   来源:http://www.58wl.com   点击数:

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改增”试点。其主要内容是在原有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代替了过去营业税3%的税率;而物流辅助服务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代替过去5%的营业税税率。

2013年4月,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扩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从2013年8月1日起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据测算,“营改增”后运输业实际税负由原来2%左右提升到4%左右。究其原因是部分进项税额无法抵扣,相关配套措施未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