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铁路运费抵扣率提高
发布时间:2013/12/7 来源:www.58wl.com 点击数:
上海到拉萨物流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全国范围内的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据分析,从总体上看此举不仅会减轻交通运输业总体税负,促进流通行业发展,还将推动全国范围所涉及行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进一步降低,使这一重大改革的红利持续显现。
昨天,广东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陈学著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虽然还没有收到这两个行业营改增的具体方案,但铁路运输营改增后,从之前的有关政策文件看,上海到拉萨物流对购进铁路运输服务的物流企业来说,铁路运输纳入营改增之后,铁路运输费用的抵扣率将从7%提高到11%,物流企业的税负会有所降低,是直接利好。
据了解,根据现有营改增政策,在铁路运输没有纳入营改增试点时,接受铁路运输服务的一方只能取得铁路运输结算单据并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按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在铁路运输纳入营改增之后,根据财税[2011]110号文的规定,交通运输业等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因此,铁路运输业应该也按此税率执行。对铁路运输业一般纳税人来说,将开出税率为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对购进铁路运输服务的物流企业来说,就可按11%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并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上海到拉萨物流
也就是说,对购进铁路运输服务的物流企业一方,这笔运输费用原来只能抵扣7%,但现在可以抵扣到11%。抵扣额的增加意味着应纳税额可相应减少,物流企业的税负将因此有所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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